当前位置: 燃汽轮机 >> 燃汽轮机发展 >>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作票、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管理,保证“两票”合格率达%,防止误操作,避免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3规定和程序
3.1“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3.2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现场作业必须做到%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落实。
3.3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3.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3.3.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3.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3.1.vpc、MCC母线段清扫(需要做安全措施:如装设接地线等)。
3.3.1.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3.3.2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3.3.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3.3.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3.2.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3.3.2.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3.3.2.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3.2.6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3.3.2.7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保洁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3.3.3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3.3.3.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3.3.3.2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3.3.4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
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3.3.4.1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
3.3.4.2不需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
3.3.4.3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
3.3.4.4在锅炉、汽机、化水、输煤、除灰、脱硫、脱硝等生产区域内进行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整修地面、搭脚手架、防腐、保温、保洁等工作。
3.3.4.5有可能造成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不准使用该票。
3.3.5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3.3.5.1热控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等。
3.3.5.2特别要求:有可能引起机组跳闸的工作,运行人员和热控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防止事故预案,并应经过当值值长审查批准。
3.3.6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热控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热控人员在不涉及热控保护、联锁、自动系统以及在不参与DCS系统或设备上的且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工作,如就地指示仪表检查校验、敷设电缆等工作。
3.3.7一级动火工作票
3.3.7.1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24小时。
3.3.7.2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其包括:a.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锅炉燃油系统、卸油站、污油池、供油泵、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气管道、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
b.锅炉制粉系统:粉尘浓度大的场所或设备,如:煤粉仓、磨煤机、排粉机、给粉机;
c.输煤系统:输煤皮带导料槽区域及落煤筒、碎煤机内部、除三块设备内部等输煤系统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d.变压器等注油设备及油处理室、()KV升压站;
e.气瓶库、蓄电池室、液化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品存放场所;
f.氢气系统、距氢气系统(含氢气管道、氢气瓶、贮氢罐、阀门、法兰等)10米及以内场所;
j汽轮机油系统(距汽轮机油系统10米以内的区域)、油管道及与油系统相连的汽水管道和设备、油箱;
h.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内与塔外壁、防腐烟道内与外壁、事故浆液箱等防腐罐(箱)内与罐(箱)外壁及与吸收塔相连通管道;
i.液氨储罐防火堤内、脱硝系统液氨储罐及与其相连通管道或系统(包括液氨输送系统、脱硝管道、氨气系统等)。
3.3.8二级动火工作票
3.3.8.1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小时。
3.3.8.2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汽机房、锅炉房、输煤系统等办理一级动火的设备、场所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和场所;重点防火部位(如储煤场、储煤仓、礼堂、娱乐场所等)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a.汽机房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
b.氢冷发电机机组周围在气体置换24小时后进行的明火作业;
c.锅炉房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如: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d.锅炉磨煤机区域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如:原煤仓)的明火作业。
e.输煤系统除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明火作业;
f.卸煤沟、煤场、入厂煤采样区域;
g.循环水冷却塔;
h.6kV和V高低压段配电间、电缆、电缆间(沟)、电缆通道;
i.档案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控制室、集控室;
j.物资仓库内及其他较危险场所。
k.脱硫系统(除一级动火区域)其他防腐罐箱;
l.脱硝系统氨区内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
3.3.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3.3.9.1氨车、油车停靠的区域。
3.3.9.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3.9.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3.3.9.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3.3.9.5进行排氢、喷漆等有挥发性可燃气体时。
3.3.9.6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3.3.9.7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不合格。
3.3.9.8带电设备未停电前。
3.3.9.9其它有关规定必须禁止明火作业的。
3.3.9.10办理动火工作票时并应有相应的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必须在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许可后方可允许许可(许可时间不得早于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
办理动火工作票时并应有相应的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必须在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许可后方可允许许可(许可时间不得早于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
3.3.10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目的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
3.3.11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
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适用于以下电气工作:
3.3.11.1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3.3.11.2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3.3.11.3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3.3.11.4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3.3.11.5按网、省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3.3.12紧急抢修单
指夜间或节假日期间,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不填用工作票,但需填用紧急抢修单。紧急抢修单的时效为4个小时,抢修工作超过4个小时后必须办理工作票。
3.3.13停送电联系单
本部门或专业不具备对电气设备停送电资格,须联系主控运行人员执行停送电任务时使用。
3.4工作票的使用
3.4.1工作票统一在MIS系统上进行办理,使用统一格式(票样见附图),由计算机生成并打印一份(运行部门仅保留电子票)供工作负责人现场持票工作。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3.4.2”规定执行。
3.4.2每份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3.4.3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
3.4.4机组A、B、C级检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3.4.5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需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完成后在检修交待本上交待。
3.4.6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需分别办理工作票。
3.4.7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需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3.4.8对于长期外委项目由外委单位填写、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是由经过公司的“三种人”培训、考试、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的外委作业,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办理工作票并同时履行相应监护管理人员职责。
3.4.9对于机组A、B、C级检修中对外发包作业,承包方是电力系统内检修队伍的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是由经过公司的“三种人”培训、考试、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的对外发包作业,由公司相关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
3.4.10对外承包工作,承包方必须制定在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作。
3.4.11除长期外委队伍外,发包工程应实行工作票双签发人制。公司工作签发人或负责人(包括长期外委单位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工作负责;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对于长期维护单位应根据维护范围划分,指派监护人员,履行公司工作负责人职责。热控、电气二次外包工程由热控、电气二次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票,履行监护职责。在工作班成员一栏中最前面填写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姓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是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
3.4.12在办理热控及电气工作票时,如需要退出保护或工作完成后需要投入保护必须按照公司《保护投退管理办法》执行。
3.5工作票的编号
3.5.1工作票必须编号,工作票在运行人员接票签字后,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面右上角填写编号,或由工作票管理系统自动按顺序生成编号。
3.5.2工作票的编号格式
工作票按照X-XXX—XXXX—XX—XXX五部分格式进行编号。第一部分X代表机组容量,第二部分XXX代表专业,第三部分XXXX代表年份,第四部分XX代表月份,第五部分XXX代表序号,例如Ⅰ-QJ1--03-是指MW机组汽机专业热机第一种年03月份号工作票,Ⅱ-QJ1--03-是指0MW机组汽机专业热机第一种年03月份号工作票。
3.5.3工作票编号字母和数字含义
Ⅰ———————MW容量机组
Ⅱ———————0MW容量机组
QJ1———————汽机专业热机第一种工作票
QJ2———————汽机专业热机第二种工作票
GL1———————锅炉专业热机第一种工作票
GL2———————锅炉专业热机第二种工作票
RK1———————主控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RK2———————主控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DQ1———————主控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DQ2———————主控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DE———————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
DH1———————主控一级动火票
DH2———————主控二级动火票
QX———————主控紧急抢修工作票
HL1———————灰硫专业热机第一种工作票
HL2———————灰硫专业热机第二种工作票
HLRK1———————灰硫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HLRK2———————灰硫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HLDH1———————灰硫一级动火票
HLDH2———————灰硫二级动火票
HLQX———————灰硫紧急抢修单
HX1———————化学热机第一种工作票
HX2———————化学热机第二种工作票
HXRK1———————化学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HXRK2———————化学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HXDH1———————化学一级动火票
HXDH2———————化学二级动火票
HXQX———————化学紧急抢修单
RL1———————燃料专业热机第一种工作票
RL2———————燃料专业热机第二种工作票
RLRK1———————燃料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RLRK2———————燃料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RLDH1———————燃料一级动火票
RLDH2———————燃料二级动火票
RLQX———————燃料紧急抢修单
DT———————动土工作票
3.6工作票的填写
3.6.1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工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需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
3.6.2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年03月18日18时18分。
3.6.3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或数字、大写字母加汉字表示,如:2号炉1号磨煤机(#2炉#1磨煤机表示)或2A磨煤机。
3.6.4每份工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作业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对于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及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栏填写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再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3.6.5“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3.6.6“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3.6.7“工作班成员”栏:工作班成员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需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工作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共人”的总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的姓名不填写在工作班成员内。
3.6.8“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3.6.9“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3.6.10“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3.6.11“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周密、细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内容如下:
3.6.11.1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3.6.11.2要求运行人员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如:断开设备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等工作。
3.6.11.3热控人员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范措施。
3.6.11.4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得空白。
3.6.12“工作票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3.6.13“工作票接收人”栏:填写接收该工作票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姓名。
3.6.14根据“执行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凡是由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则由措施执行人在相应“已执行”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措施的,“已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及“已执行”栏中均填写“无”;凡是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则由工作负责人在“已执行”栏内做“√”记号。
3.6.15“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3.6.15.1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3.6.15.2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
3.6.15.3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
3.6.15.4如无补充措施,需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3.6.16“批准工作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时间。
3.6.17运行人员做完安全措施后,由措施执行人及值班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
3.6.1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3.6.19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确认签名。
3.6.20“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工作票票面没有此项)
3.6.21“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3.6.22使用热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
3.6.23“备注”栏填写内容:
3.6.23.1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热力机械操作票的票号,如:使用电气操作票:××××××;使用热机操作票:××××××。
3.6.23.2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未执行以及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的原因等。
3.6.23.3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
3.6.23.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7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3.7.1工作票的生成
3.7.1.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3.7.1.2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
3.7.1.3针对工作场地、工作环境、工具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流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思想情绪、不安全行为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分析制订预防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机组强迫停运、火灾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补充和完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3.7.2工作票的签发
3.7.2.1当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时,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内容、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3.7.2.2签发工作票的同时,要签发《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热机、热控第二种工作票除外)。
3.7.3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需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
3.7.4工作票的接收
3.7.4.1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3.7.4.2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a)工作票使用种类不对。
b)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
c)安全措施中的动词被修改,设备名称及编号被修改,接地线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d)错字、漏字的修改不符合规定。
e)“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空白。
f)没有附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热机、热控第二种工作票除外)。
g)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没有附带“动火工作票”。
h)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
3.7.5安全措施的布置
3.7.5.1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班负责人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操作票,依据操作票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3.7.5.2辅助专业安全措施中如需由主控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辅助专业值班负责人填写停送电联系单,送达值长。值长据此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辅助专业值班负责人,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人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值长处备查,辅助专业值班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做好记录。
3.7.5.3对于具有电气操作资格的人员,直接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但需在操作票的备注栏填写操作原因和相应的工作票右上角的编号。
3.7.6工作许可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持有,一份收存在运行人员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3.7.7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并分别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声明栏”上或在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的“声明栏”中签字承诺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3.7.8工作监护
3.7.8.1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7.8.2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需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需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7.8.3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学习、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增加(变更)原因、增加(变更)人员姓名、增加(变更)时间并签名。
3.7.8.4工作负责人变动时,需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3.7.8.5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以及擅自改变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3.7.9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开工前,工作负责人需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7.10工作延期
3.7.10.1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3.7.10.2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3.7.10.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需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3.7.11设备试运
3.7.11.1设备试运项目:
a)对于不能直接判断检修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工作终结前必须进行试运。
b)所有泵、风机、电机、开关、电动(气动)阀门(档板)等设备大修或解体检修后均需进行试运。
c)所有保护、联锁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d)所有辅机的控制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3.7.11.2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变动其它工作组安全措施时,进行试运工作。在试运前,工作负责人负责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后,方可试运。
3.7.11.3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需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后,及时恢复变动安全措施。
3.7.11.4试运结束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需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需重新签发工作票。
3.7.11.5运行值班人员需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关工作票的收回、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3.7.12工作终结
3.7.12.1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在检修交待本上详细记录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无设备变动等,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双方签名,工作方告终结。
3.7.12.2对于脚手架和保温要求:
a.检修工作结束后,位于高温热源区(如:炉本体火嘴处、制粉系统等部位)、燃油系统、润滑油系统等易发生火警区域的竹架板应无条件拆除和恢复保温,否则,运行人员可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b.凡不属于上述区域的检修工作结束后,因所检修设备、系统急需投入运行,而现场脚手架由于保温或其它原因无法立即拆除又不影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负责人应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于三日内完成设备保温恢复并拆除脚手架,同时将脚手架未及时拆除的原因、所联系人员姓名等详细记录在检修交待本内,运行人员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三日后脚手架未拆除,由安健环部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考核相关人员。
3.7.13工作票终结
3.7.13.1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3.7.13.2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需将所做安措拆除情况详细填写“接地线(接地刀闸)共几组,已拆除(拉开)几组,未拆除(拉开)几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及未拆除原因”,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工作票方告终结。
3.8工作票管理
3.8.1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
发电部(一期、二期)、燃料生产部、生产技术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专工、安全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对各执行单位、专业和班组的工作票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对“两票”的执行过程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安健环部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措施。安健环部每月对各部门上交的工作票、操作票进行抽查,抽查“两票”总数量不低于30%。抽查后对两票进行综合统计、分析、考核,存档备查。
3.8.1.1安健环部代表公司行使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
3.8.1.2运行值、班组每天检查当日执行的工作票,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
3.8.1.3发电部(一期、二期)、燃料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专工、安全员对工作票执行的全过程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3.8.1.4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统一收回,经部门审核后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在每月3日前将工作票和统计分析情况报安健环部。
3.8.1.5发电部(一期、二期)、燃料生产部、生产技术部每月对工作票的执行过程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并将结果报安健环部复查;安健环部每月对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综合分析,发现不合格的票在票面左上角盖“不合格”章,并提出对责任部门的考核意见、改进措施等。
3.8.1.6公司领导要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持续改进。
3.8.1.7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培训、考核并于3月底前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
3.8.1.8已终结的工作票在右上角,用红色印泥盖“已执行”印章,印章规格为1×2cm。
3.8.1.9已执行的工作票由安健环部按编号顺序收存,保存半年。
3.8.1.10公司各主管部门要对工作票执行过程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3.8.1.11安健环部每月重点按以下原则检查无票作业情况:工作票数量必须与缺陷、定期工作、技改等检修维护工作量相符;每张第一种工作票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两张操作票;对无票作业的情况,及时汇报领导并对有关部门予以考核。
3.8.2工作票的检查
3.8.2.1工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a)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b)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
c)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
d)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e)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f)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g)未按规定盖章。
h)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
i)安全措施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
j)安全措施栏中,不按规定填写,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样。
k)用票种类不当。
l)未按规定使用附页。
m)无编号或编号错误。
n)未按规定对应填写编号或未打“√”。
o)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
p)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q)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r)已执行安全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
s)“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空白。
t)重要安全措施遗漏。
u)《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人员签名与工作班成员不符。
v)签发方和许可方任一方修改超过2处者。
w)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制度。
3.8.2.2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a)开工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b)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热机、热控第二种票除外),其中危险点分析是否准确,控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c)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是否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是否有全部工作班成员的签名。
d)票面安全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是否%落实。
e)所做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编号、位置是否记录齐全完整等。
f)动火工作是否认真填写“动火工作票”,是否按规定测量可燃气体(粉尘)浓度。
g)是否存在无票工作或先工作后补票的现象。
h)是否存在未经运行人员允许,检修人员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现象。
i)工作负责人是否始终在现场执行监护职责。
j)检修设备是否按规定履行押票试运手续。
k)不按规定办理和填写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和检修设备试运行。
l)工作终结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
m)每次作业后,是否对作业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对于没有标准票的作业是否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库管理。
n)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制度。
3.8.2.3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
已执行的合格工作票份数
工作票合格率=×%
已执行的工作票总份数
注:“作废、未执行的工作票”不进行合格率统计,各部门需制定措施进行控制。
3.8.2.4标准工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已执行的标准工作票份数
标准工作票使用率=×%
已执行合格工作作票总份数
3.9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3.9.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3.9.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3.9.1.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9.1.3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3.9.1.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9.1.5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执行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3.9.1.6在工作许可人签字前,工作票签发人是该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3.9.2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3.9.2.1在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前,工作负责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3.9.2.2对危险点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确性及有效落实负责。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3.9.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3.9.2.4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3.9.2.5工作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9.2.6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
3.9.2.7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3.9.2.8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3.9.2.9工作票办理终结后,对所开展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3.9.3工作票接收人的安全责任
3.9.3.1对工作票签发人是否正确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进行审查。
3.9.3.2审查检修工作是否可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全面,并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3.9.3.3审查工作票是否合格、审查危险点分析的正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3.9.3.4不得接收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热机、热控第二种票除外)的工作票。
3.9.3.5将工作票移交值长。
3.9.4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3.9.4.1不得许可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热机、热控第二种票除外)的工作票。
3.9.4.2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3.9.4.3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3.9.4.4确认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3.9.4.5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电压、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3.9.4.6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3.9.4.7对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设备试运申请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时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复的正确性负责。
3.9.4.8对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结束后试运状况评价的真实性负责。
3.9.5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3.9.5.1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
3.9.5.2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全部、正确执行负责。
3.9.5.3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
3.9.6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3.9.6.1工作前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所开展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3.9.6.2积极参加所开展作业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3.9.6.3熟知并严格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3.9.6.4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实施。
3.9.7值长的安全责任
3.9.7.1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3.9.7.2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全部责任。
3.9.7.3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热机、热控第二种票除外)。
3.10动火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3.10.1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需一事、一地办理,不得兼办。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正常情况一般提前8小时办理。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正确,不得涂改;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其具体内容如下:
3.10.1.1“动火负责人”栏的填写:工作监护人即为动火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组动火,将该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将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
3.10.1.2“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3.10.1.3“动火地点”栏:写明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设备所在地)。
3.10.1.4“设备名称”栏:写明具体的动火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要求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
3.10.1.5“动火工作内容”栏:写明具体的设备动火工作内容,如焊接、切割、烘烤、打磨、钻孔、锤击、破碎、切削等。
3.10.1.6“申请动火时间”栏:写明计划完成该项动火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3.10.1.7“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由测量人填写,写明动火区域内测量空气中所含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实际测量值、测量时间、测量人、使用仪器。
3.10.1.8“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如下:
a)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5米。
b)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c)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
d)现场防火监护措施。
e)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
3.10.1.9“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运行人员填写,其内容如下:
a)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否则填写“无”;严禁此栏为空。
b)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c)对现场可燃气体采取测量的措施。
3.10.1.10“消防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其内容如下:
a)核实检修提出的防火和灭火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b)指导检修人员防火和灭火工作措施。
c)现场防火监护措施。
d)考虑动火设备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3.10.1.11“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检修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情况。
3.10.1.12“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离后的安全措施情况。
3.10.1.13“消防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填写“消防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情况。
3.10.1.14“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含量测定合格”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填写现场配备消防设施齐全、合格、满足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完备,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是否合格。
3.10.1.15“允许动火时间”栏:由值长(分管公司领导)填写。填写时,需根据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动火设备的隔离情况,以及防火和灭火的准备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动火。
3.10.1.16“结束动火时间”栏:由值长(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结束后,检查动火现场的工作确已结束,现场确已清理干净,工作班成员确已撤离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3.10.2动火区域的测量
3.10.2.1运行人员接到动火工作票时,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有无易燃易爆介质决定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测量。若需对动火区域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含量进行测量时,将测量结果填入“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内,其值需低于下表规定值时,方能准许动火作业。
3.10.2.2动火前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检测的时间距动火作业开始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3.10.2.3一级动火区作业过程中,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2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3.10.2.4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回填入票面表格内。
3.10.2.5在次日动火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10.2.6一级动火区域,除第一次开始动火作业外,每次停止动火作业和开始动火作业工作负责人应在备注栏内记录停止和开始动火作业时间。
3.10.3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3.10.3.1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审核;由消防监护人填写消防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消防负责人审核;安健环部负责人审核安全措施;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
3.10.3.2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负责人审核;消防人员、安健环部人员审核动火工作是否安全、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值长批准。
3.10.3.3签发、审批注意事项:
a)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b)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c)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工作票。
3.10.4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3.10.4.1动火工作票的生成: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动火地点及设备,对照动火级别的划分来选择使用动火工作票种类,并负责填写动火工作票。填写内容包括工作负责人、班组、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申请动火时间、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10.4.2动火工作票的签发:
当动火工作负责人填票时,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内容认真审核,考虑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动火工作的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发现有误退还给工作负责人,重新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发动火工作票。如果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填票时,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还需将动火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3.10.4.3动火工作票的审核:
a)运行人员审核:
运行人员接到动火工作票时,首先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是否有易燃易爆介质等实际情况及公司对相关区域的动火规定,确定动火票的使用种类是否正确,并确定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含量进行测量。若需对动火区域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含量进行测量时,将测量结果填入“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内,然后运行人员再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若不需要测量,直接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值长(值班负责人)应审核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安全隔离,动火现场是否能许可动火,准许后签名。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值长审核;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值班负责人审核。
b)消防人员审核:
消防监护人应审核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现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并填写消防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完后由消防维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
c)安监人员审核:
安健环部负责人应配合消防维护部门审核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反《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其它规章制度等,审核无误后签名。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安健环部负责人审核;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安健环部部门人员审核。
3.10.4.4领导批准:一级动火工作票由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值长批准。
3.10.4.5动火许可: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动火设备、区域是否与运行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离,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许可动火作业。
3.10.4.6动火开工:
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3.10.4.7动火现场的监护:
a)在一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消防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动火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
b)在二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
c)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d)动火执行人需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10.4.8动火间断、延期、终结:
a)动火工作间断(超过2小时)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b)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间断时间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c)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d)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部门义务消防员)、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3.10.4.9动火工作结束:
动火工作终结时,需清理现场,仔细检查现场的残留火种,确认彻底消除后,方能办理终结手续。
3.10.5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3.10.5.1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a)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b)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c)保证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备并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d)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动火工作内容和范围,交待危险因素、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
e)核实动火执行人持允许进行焊接和热切割作业的有效证件,督促其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名;
f)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g)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3.10.5.2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a)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b)审查申请工作时间的合理性;
c)审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d)审查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符合要求;
e)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3.10.5.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a)核实动火工作时间、部位。
b)审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完成相应安全措施。
c)审查现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和正确地执行。
d)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3.10.5.4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a)审查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
b)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c)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d)始终监护现场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e)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3.10.5.5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
a)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b)核实动火时间、动火部位。
c)按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d)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动火作业。
e)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部门领导;
f)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10.5.6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制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3.11动土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3.11.1动土工作票的执行
3.11.1.1“项目名称”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工程项目名称。
3.11.1.2“建设单位”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
3.11.1.3“施工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动土工作的单位。
3.11.1.4“动土工作负责人”由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指定,由土建人员或由外包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动土作业,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服从有关人员的监督、指导(外包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考试,合格后经批准才具备工作资格)。
3.11.1.5设备维护部和生技部各专业负责人提供动土区域内、本专业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
3.11.1.6“安全措施”由具体负责动土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填写。
3.11.1.7“动土工作票签发人”分别由设备维护部(生技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发,承担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3.11.1.8“动土许可人”是设备维护部动土区域内所属专业专工或班长,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的责任,具体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11.1.9“动土许可人及其他签字人的意见及建议(现场卫生符合文明生产标准)”为设备维护部(生技部)负责人、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安健环部负责人对动土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
3.11.1.10动土工作票一式两份,工作负责人持一份,动土许可人持一份。
3.11.1.11动土工作结束后,动土工作负责人持动土工作票到设备维护部动土许可人处办理结票手续。
3.11.1.12动土工作票终结后由设备维护部盖“已执行”章,每月底交安健环部。
3.11.2动土工作票的管理
3.11.2.1动土工作票只能用于生产区域的动土工作。
3.11.2.2设备维护部是动土工作票的责任单位。
3.11.2.3安健环部具有动土作业的知情、建议、同意权。
3.11.2.4动土工作票的管理同其它工作票,安健环部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监督职能。
3.12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执行和管理
电气二次检修工作要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定规程》以及华中电网或河南电网的要求执行《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
3.12.1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执行
3.12.1.1工作负责人需根据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组织工作班成员认真进行危
险点分析和制定预控措施,然后填写安全措施内容,交签发人签发。
3.12.1.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内容”与“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是否相符和正确完备,同时要严格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的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3.12.1.3工作负责人在办理3.3.11所列内容、范围内的工作票时必须向运行人员出具《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运行许可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此类没有《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工作票。
3.12.1.4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学习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内容,掌握并签字声明,然后和运行许可人员一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图纸是否齐全、工器具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任一项不具备条件不得开工。
3.12.1.5现场工作至少由两人参加,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安全监护,一般不直接进行作业。
3.12.1.6现场工作人员作好防止误碰的措施,如正确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所用工具外露导电过长部分包扎绝缘带等。
3.12.1.7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中的监护人原则上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如果此项作业有多个作业点时,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临时指派有经验、有能力的工作班成员担任。
3.12.1.8工作开工后,根据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内容逐项进行,在进行打开或恢复二次接线、压板、联锁开关,二次回路短接或改动等工作的每一步骤时,由监护人向执行人发出操作指令,执行人复诵并经监护人复核确认,在得到监护人“正确,执行”的命令后方可操作。执行完毕后,由监护人在“已执行”栏内打“√”。
3.12.1.9工作完毕后需恢复安全措施时,仍按上述发令、复诵、下令、执行程序执行,每恢复一项由监护人在“已恢复栏”内打“√”。
3.12.2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管理
3.12.2.1使用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目的是保证在继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上工作的安全,防止发生电气二次系统误动(误碰)、误整定、误接(拆)线事故。
3.12.2.2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不得代替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工作票的同时,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范围要求填写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
3.12.2.3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工作负责人、签发人由公司内部具备资格且报经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
3.12.2.4电气二次安全措施票的管理等同于工作票,安健环部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监督职能。
3.13操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3.1电气操作票
电气操作票适用于电气设备的状态转变以及位置改变的操作。
3.13.2热力机械操作票
热力机械操作票适用于水、汽、气、油、灰、渣等设备系统及设备的投入及退出运行的操作。
3.14操作票的使用
3.14.1操作票统一在MIS系统上进行办理,使用统一格式,由计算机生生成,经操作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打印(各种操作票的票面格式见附图)。
3.14.2机组的启、停操作,按照系统操作的流程,将涉及电气一次、二次、热控自动、热力系统的所有操作整合成一张操作票。
3.14.3以下情况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3.14.3.1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
3.14.3.2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
3.14.3.3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运行的调整性操作以及程控实现的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按照运行规程执行;事故处理要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3.14.3.4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理,可能造成损坏的。
3.14.3.5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公司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
3.15操作票的编号
3.15.1操作票必须编号,操作票的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3.15.2由微机管理的操作票,打印操作票时,票号由微机自动生成。
3.15.3操作票编号格式
操作票按照X-XXX—XXXX—XX—XXX五部分格式进行编号。第一部分X代表机组容量,第二部分XXX代表专业,第三部分XXXX代表年份,第四部分XX代表月份,第五部分XXX代表序号,例如Ⅰ-QJ--03-是指MW机组汽机专业年03月份号操作票,Ⅱ-QJ--03-是指0MW机组汽机专业年03月份号操作票。
3.15.4操作票编号字母和数字含义
Ⅰ———————MW容量机组
Ⅱ———————0MW容量机组
QJ———————汽机操作票
GL———————锅炉操作票
DQ———————主控电气操作票
HL———————灰硫热机操作票
HX———————化学热机操作票
RL———————燃料热机操作票
RLDQ———————燃料电气操作票
3.16操作票的填写
3.16.1操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工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
3.16.2操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年03月18日18时18分。
3.16.3对于重要开关操作时间以时、分、秒记录,如18时20分20秒。
3.16.4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或数字、大写字母加汉字表示,如:2号炉1号磨煤机(#2炉#1磨煤机表示)或2A磨煤机。
3.16.5每份电气倒闸操作票由《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三部分组成。
3.16.6每份热力机械操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操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3.16.7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需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每页修改不得超过2处。
3.16.8操作票严禁并项,不得添项、倒项。
3.16.9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以及未执行的操作票,在操作任务后及其余每张的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或“未执行”章,印章规格为1×2cm。
3.16.10操作票按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的下空格中间位置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加盖“以下空白”章,印章规格为1×4cm。
3.16.11每份操作票必须在页脚中间位置注明“第××页、共××页”。
3.16.12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认真审核后分别(多页操作票,在最后一页)签名,须经值长审核签字的由值长审核后签名,若操作票已由上一个班填写好时,接班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审查,确认无误后,在原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处签名后执行。
3.16.13“操作开始时间“和“操作终结时间”的填写:从接到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对多页操作票,开始时间填在第一页,全部操作完毕并汇报后填写终结时间,多页操作票,终结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3.16.14“操作任务”的填写: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需准确、清楚、具体并使用设备的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3.16.15“操作项目”的填写必须与“操作任务”相符,严禁扩大或缩小操作范围。
3.17电气操作票的执行
3.17.1电气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3.17.1.1电气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对于两个电气系统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由值班员担任操作人,值班负责人担任监护人。
3.17.1.2一份电气操作票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3.17.1.3电气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它工作。
3.17.1.4严格按照操作顺序操作,不得跳项。
3.17.1.5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需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未执行”章。
3.17.1.6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能继续使用时,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3.17.2电气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3.17.2.1接受操作预告
值长在接受操作预告时,需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并通知运行值班负责人。
3.17.2.2查对系统图,生成操作票
运行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对应的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标准票库中无对应的标准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运行日志、工作票内容,查对系统图,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签名。
3.17.2.3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操作票填写完毕,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由值长组织)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操作程序、工具、操作方法、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17.2.4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及值长对照系统图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值长在审核操作票的同时要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3.17.2.5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值长在接受调度员发布的正式操作命令时,需做好记录,接受完操作命令后值长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调度员开始执行的命令后,再根据记录向运行值班负责人发布正式的操作命令,发布命令应正确、清楚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值长开始执行的命令后组织执行。
3.17.2.6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学习掌握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由监护人记录操作开始时间。
3.17.2.7操作
a)监护人携带操作票和开锁钥匙,操作人携带操作工具和绝缘手套等,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走向操作地点。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运行状态后,做好实际操作前准备工作。
b)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必须注视设备名称标示牌,并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标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下达“正确,执行!”令并将钥匙交给操作人实施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回答“操作完毕!”。
c)监护人在操作人回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在“\”上加“/”,完成一个“√”。
d)对于检查项目监护人唱票后,操作人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复诵,监护人在“执行情况栏”打“\”,同时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并听到操作人复诵后,在“\”上加“/”,严禁操作项目和检查项目一并打“√”。
e)监护人在“时间”栏记录开关断、合的操作时间。
3.17.2.8复核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并核对操作命令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设备实际状态两者应一致。
3.17.2.9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向值长(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记录操作终结时间,监护人在首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已执行”章。
3.18热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
3.18.1热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3.18.1.1下列热机操作应采用监护操作
a)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颠倒的大型热机启、停操作。
b)一旦操作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操作。
c)将热力系统由热备用至检修(解备)或由检修(解备)至热备用的操作。
3.18.1.2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工作票安措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根据操作任务组织操作人、监护人开展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3.18.1.3操作人接受操作预告时,需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操作人填好操作票(或调用标准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由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签字的每个人都需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3.18.1.4发令人发出操作命令后,监护人和操作人即可进行现场的实际操作。
3.18.1.5操作前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状态,确认无误后按操作票的顺序逐项操作,每完成一项操作,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
3.18.1.6机组启、停过程中的重要操作要记录操作时间。
3.18.1.7一份操作票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3.18.1.8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需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8.1.9操作票若出现某一操作项目不能执行时,首先向发令人汇报,若该操作项目对设备或机组的安全没有影响,经发令人批准,可以继续操作,否则立即停止操作并在该操作项目打“×”记号,并在备注栏说明不执行原因。
3.18.1.10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操作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内盖“未执行”章。
3.18.1.11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不能继续使用时,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并重新填写操作票。
3.18.1.12对于检查项目,操作人、监护人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在该项目打“√”,严禁操作项目和检查项目一并打“√”。
3.18.1.13对于不需监护的操作项目,整个操作过程由操作人一人完成。值班负责人要选派经验丰富有能力的人员担任操作人,并在开始操作前详细交待操作注意事项。
3.18.2热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3.18.2.1接受操作预告
值班负责人在接受操作预告时,需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
3.18.2.2查对系统图,生成操作票
运行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工作票的安措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对应的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标准票库中无对应的标准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运行日志、工作票内容,查对系统图,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签名。
3.18.2.3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操作票填写完毕,由值班负责人组织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操作程序、工具、操作方法、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18.2.4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对照系统图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在审核操作票的同时要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
3.18.2.5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内容,掌握后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
3.18.2.6操作
a)在得到值班负责人下达的开始操作指令后,监护人携带操作票,操作人携带操作工具等,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走向操作地点。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运行状态后,做好实际操作前准备工作。
b)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标示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需注视设备名称标示牌,并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标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下达“正确,执行!”令,操作人实施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回答“操作完毕!”。
c)监护人在操作人回令、检查确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
d)对于检查项目监护人唱票后,操作人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复诵,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
e)在“时间”栏记录重要操作的操作时间。
3.18.2.7复核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
3.18.2.8向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
记录操作终结时间,监护人在首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已执行”章。
3.19操作票的管理
3.19.1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
发电部(一期、二期)、燃料生产部是确保操作票正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专工、安全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操作票进行监督管理。安健环部是操作票是否合格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安健环部每月对各部门上交的工作票、操作票进行抽查,抽查“两票”总数量不低于30%。抽查后对两票进行综合统计、分析、考核,存档备查。
3.19.1.1公司领导对操作票的正确实施负管理责任,并对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3.19.1.2安健环部、发电部、燃料生产部、班组必须对操作票执行的全过程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
3.19.1.3发电部、燃料生产部根据操作票执行情况加盖“已执行”、“未执行”或“作废”印章保存。每月底发电部、燃料生产部审核后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对已经执行操作票按月统计分析和考核,并将结果每月3日前报安健环部复查,安健环部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责任部门的考核意见和改进措施。
3.19.1.4公司领导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操作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作到持续改进。
3.19.1.5已执行的操作票由责任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保存半年。
3.19.1.6安健环部、发电部、燃料生产部、班组建立操作票检查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3.19.2操作票的检查
3.19.2.1操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操作票):
a)无编号或编号错误。
b)未写或写错操作开始和终结时间。
c)操作任务不明确或与操作项目不符。
d)操作中未按规定打“√”或未按规定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e)操作内容、顺序违反规程规定。
f)操作票漏项、并项、跳项。
g)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h)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i)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j)使用术语不合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k)未按规定盖章。
l)空余部分未按规定注明“以下空白”。
m)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n)页脚填写错误。
o)每页修改超过2处者。
p)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制度。
3.19.2.2操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a)需要填写操作票的操作,是否按规定填写,是否使用正规的操作术语,操作人和监护人是否核对系统图。
b)监护人是否按所填写的操作票内容逐项发布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复诵操作命令是否严肃认真,声音是否宏亮清晰。每一项操作是否分步打“√”,全部操作完毕后是否进行复查。
c)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是否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监护人是否落实责任。
d)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是否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值长报告,是否擅自更改操作票或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e)辅助专业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是否填写“设备停电联系单”、“设备送电联系单”,是否持停、送电联系单到现场进行核对。
f)是否存在无票操作或先操作后补票的现象。
g)每次操作后,是否对操作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对于没有标准票的操作是否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票库管理。
h)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制度。
3.19.2.3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
已执行的合格操作票份数
操作票合格率=×%
已执行的操作票总份数
注:作废、未执行的操作票”不进行合格率统计,但各部门需制定措施进行控制。
3.19.2.4标准操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已执行操作票份数
标准票使用率=×%
已执行的合格操作票总份数
3.20操作票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20.1操作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3.20.1.1填写操作票,对操作票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负责。
3.20.1.2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规程》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执行,规范操作行为。
3.20.1.3严格按照监护人的指令进行操作,正确执行监护人的命令。
3.20.1.4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向监护人汇报。
3.20.1.5脱离监护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3.20.1.6对发生的误操作负直接责任。
3.20.2监护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3.20.2.1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审核、补充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3.20.2.2审查操作票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检查操作人是否一次性带齐所需操作工具。
3.20.2.3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提醒操作人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3.20.2.4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规程》规范操作人的操作行为,对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20.2.5在操作过程中监督操作人不得进行与操作无关的工作。
3.20.2.6及时发现操作票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地方,并立即终止操作,汇报值班负责人,核实后,根据指令进行下一步工作。
3.20.3值班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3.20.3.1指派操作人、监护人,对监护人、操作人是否符合要求负责。
3.20.3.2操作前组织操作人、监护人认真分析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特点、人员身体精神状况等,制定或补充、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交待注意事项。
3.20.3.3审查操作票的操作内容与操作任务是否相符,是操作票是否符合标准的最终责任人。
3.20.3.4操作完成后,组织操作人、监护人对操作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3.20.4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
3.20.4.1组织或指定运行值班负责人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机械系统的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补充。
3.20.4.2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3.20.4.3确认相关设备、系统所处的状态满足操作条件,下达操作命令。
3.20.4.4审查操作票是否合格,审查操作人、监护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3.20.4.5确认监护人、操作人均没有同时安排其它工作。
3.20.4.6重大操作完毕,通过录音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3.21“两票”管理小组
组长:安健环部部长
成员:各部门安全主管或安全专职
3.22考核及管理
考核机构:“两票”管理小组
3.23考核标准:
3.23.1凡是公司领导和安健环部发现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连带考核部门部长、副部长和部门安全主管(或专职)每人次20元。
3.23.2凡是部门部长、副部长发现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连带考核值长每人次10元、连带考核对应专业(职责)的部门主管每人次20元。
3.23.3凡是部门安全主管(或专职)发现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连带考核班组负责人、班组安全员每人次20元。
3.23.4凡是负责人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考核每人次50—80元。
3.23.5凡是“两票”操作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考核每人次50—80元。
4职责
4.1制度负责人
安健环部是公司生产现场“两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健环部部长是本制度的负责人,在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两票”管理执行情况检查、统计(附表三)、监督和考核。
4.2制度执行人
4.3发电部、燃料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及各外包维护单位人员是“两票”管理的具体执行人,严格执行“两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统计、上报、考核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
4.4生产技术部门是生产现场“两票”管理的配合部门,负责各检修和操作措施的审定工作。
4.5工作票、操作票有关人员的职责
4.5.1工作票签发人
4.5.1.1工作是否必要和安全,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4.5.1.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4.5.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4.5.1.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5.2工作负责人
4.5.2.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4.5.2.2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预控措施。
4.5.2.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
4.5.2.4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4.5.2.5随时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5.2.6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4.5.2.7正确执行“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
4.5.3工作许可人
4.5.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4.5.3.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4.5.3.3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4.5.3.4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需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作详细补充。
4.5.3.5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4.5.3.6对检修自行执行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4.5.4值长
4.5.4.1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5.4.2对下达的操作任务的必要性负责。
4.5.4.3审查填写的操作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调度和工作机会的要求。
4.5.5工作班成员
4.5.5.1认真执行《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
4.5.5.2监督《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4.5.5.3熟知并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所制定预控措施。
4.5.6操作票操作人职责
4.5.6.1对填写的操作票正确性负责。
4.5.6.2对操作票中每一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4.5.7操作票监护人
4.5.7.1审查操作人填写的操作票是否正确负责。
4.5.7.2按照操作票的顺序逐条向操作人下达操作指令,监护操作人正确执行每一项操作任务。
4.5.8操作票值班负责人职责
4.5.8.1对下达的操作任务的正确性负责,是否符合现场运行方式的要求。
4.5.8.2审查操作人填写的操作票是否正确。
5持续改善
5.1记录
5.1.1安健环部及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填写相关记录。
5.2检查与评价
5.2.1安健环部经常组织两票管理小组检查两票执行情况,每个月进行检查评价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制度负责人。
5.3反馈
5.3.1制度执行人及时收集制度执行中的反馈信息,做到制度执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
5.4修正
5.4.1根据检查和反馈的情况,安健环部及时修订本制度。
6定义和缩略语
6.1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2全过程:指从发布、接受操作预告、人员安排到建票、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学习掌握、操作、唱票、复诵、监护、分步打“√”、复核、汇报等全过程中的每一执行环节。
6.3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
6.4操作许可
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前,由值长或班长向地调调度员提出操作要求,在取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作。操作后应汇报。
6.5操作任务
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
6.6操作要求
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
6.7调整性操作
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DCS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
6.8合上
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6.9断开
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6.10合环
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
6.11解环
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
6.12并列
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表检查同期后并列运行。
6.13解列
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全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6.14自同期并列
将发电机用自同期法与系统并列运行
6.15非同期并列
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不经同期检查即并列运行
6.16强送
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即送电。
6.17强送成功
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
6.18试送
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再送电。
6.19冲击合闸
新设备在投入运行时,连续操作合闸,正常后拉开再合闸。一般线路三次,主变五次,母线一次。
6.20跳闸
设备(如:开关、主汽门等)自动从接通位置变为断开位置。
6.21零起升压
利用发电机将设备从零电压渐渐升至额定电压。
6.22装设(拆除)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隔离开关)
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隔离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接通(或断开)。
6.23带电拆接
在设备带电状态下拆断或接通短接线。
6.24限电
限制用户用电。
6.25检查
观察设备的状态如何,如进行正常定期检查和事故检查。
6.26清扫
消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
6.27测量
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
6.28装上或取下熔断器
将熔断器装上或取下。
6.29保护投入
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指投跳闸位置。
6.30保护停用
将继电保护停止(或退出)运行。
6.31投入或停用压板
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投入(用上)或停用(解除)。
6.32信号复归
继电保护动作的信号牌恢复原位。
6.33开启
把汽门或阀门转动至开启位置。
6.34关闭
把汽门或阀门转动至关闭位置。
6.35运行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合入位置,设备带电运行,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6.36热备用状态
设备的刀闸在合入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6.37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网调、省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网调、省调调令执行)。
6.38检修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接地线,挂好安全标示牌,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网调、省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网调、省调调令执行)。
6.39工作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工作”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已插好。
6.40试验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在断开位置。
6.41检修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外。
6.42设备双重名称
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简称:双重编号)。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6.43验电
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6.44放电
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
6.45充电
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设备没有供电(不带负荷)。
6.46核相
用校验工具核对带电设备的两端相位。
6.47试相序
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
6.48短接(或跨线)
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刀闸等设备跨越旁路。
6.49拆(接)引线
将设备引线或架空线的跨越线(弓子线)拆断(或接通)。
6.50倒母线
指双母线互相倒换。
6.51校验
对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预先测试检验是否良好。
6.52冷倒
开关在热备用状态,先断开×母线刀闸,再合上×(另一组)母线刀闸。
6.53开机
将发电机、汽轮机开动。
6.54停机
将发电机、汽轮机停下。
6.55上锁
重要机构用锁锁住。
6.56除锁
将锁取下不用。
6.57挂上××标示牌
设备上挂上标示牌(警告牌)。
6.58摘除××标示牌
设备上摘除标示牌(警告牌)。
6.59装设(拆除)堵板
法兰装设(拆除)堵板。
6.60数字称谓
“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在设备名称或编号中的统一称谓分别为“洞、幺、两、三、四、五、六、拐、八、九”。
6.61电气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6.62机械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6.63调度术语规范描述
7引用、参考标准和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xx电网调度规程》xx省电力公司
《xx电网调度管理规程》xx电力调控分中心
《xx电力股份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xx电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