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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发布《“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全文附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决策部署,指导“双百企业”率先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年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取百家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简称“双百企业”),在年-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简称“双百行动”),推进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双百企业”共家(全名单附后),其中,中央企业子公司家,地方国有企业家。
“双百企业”中,中央企业在山东的子公司3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有企业8家: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
《“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明确:
“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在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时,相关工作参考本操作指引。本操作指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范围一般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期限由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确定,一般为两到三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职务,原则上应一并免去。
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1)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2)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3)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鼓励“双百企业”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不断丰富完善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
“双百企业”应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双百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在岗位聘任协议中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
《“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明确:
“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时,相关工作可以参考本操作指引。本操作指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范围,一般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确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
“双百企业”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来源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一般包括本企业内部人员、股东推荐人员、社会参与人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人员等,不受企业内外、级别高低、资历深浅限制。
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双百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
“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2号)、《关于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发研究〔〕70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办〔〕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操作指引。
“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在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时,相关工作参考本操作指引。鼓励未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参考本操作指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操作指引印发前,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在本企业或本地区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可以按照“孰优”原则参考本操作指引完善相关工作。
一、基本概念、范围和职责
(一)基本概念。
本操作指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二)范围。
一般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职责。
“双百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已建立董事会的“双百企业”,其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负责对相关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未建立董事会的“双百企业”,其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双百企业”具体实施。
“双百企业”党组织负责研究讨论相关工作方案和考核结果应用等重大事项。
“双百企业”董事会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开展考核、兑现薪酬、聘任(或解聘)等。
二、基本操作流程
“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
“双百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背景和目的、任期制管理的主要举措、契约化管理的主要举措、监督管理的主要举措、组织保障和进度安排等。
(二)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方案制定后,“双百企业”应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公司章程或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有关要求,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三)签订契约。
根据“双百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实际,由“双百企业”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明确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开展考核。
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强化刚性考核。
(五)结果应用。
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薪酬、决定聘任(或解聘),强化刚性兑现。
三、任期制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任期管理。
1.任期期限。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期限由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确定,一般为两到三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2.到期重聘。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职务,原则上应一并免去。
(二)明确权责。
“双百企业”应明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合理划分权责界面。
1.岗位说明书。可以采用岗位说明书等方式,明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2.权责清单。可以采用制定权责清单等方式,规范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与经理层、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四、契约化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契约签订。
1.经营业绩责任书。根据岗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考核内容及指标;
(3)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
(4)考核实施与奖惩;
(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2.考核内容及指标。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3.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一般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等设置。
4.签约程序。一般由“双百企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未建立董事会的“双百企业”,由其控股股东确定相关签约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考核实施。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期末,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反馈给经理层成员。经理层成员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反映。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薪酬管理。
1.薪酬结构。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
(1)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3)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鼓励“双百企业”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不断丰富完善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
2.薪酬兑现。“双百企业”应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
“双百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在岗位聘任协议中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
(四)退出管理。
1.退出条件。“双百企业”应加强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内的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如百分制低于70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如完成率低于70%)的。
(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靠后、其他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5)因其他原因,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2.退出方式。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应当及时解聘。
五、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严格任期。
任期期限、最多连任届数和期限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延长。
(二)履职监督。
“双百企业”应建立健全对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
(三)责任追究。
经理层成员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经理层成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支持鼓励“双百企业”按照公私分明、尽职合规免责原则,建立健全并细化相关工作机制的主体、标准、适用情形和工作流程,形成可落实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研究〔〕70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办〔〕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操作指引。
“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时,相关工作可以参考本操作指引。鼓励未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下同),参考本操作指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操作指引印发前,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在本企业或本地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可以按照“孰优”原则参考本操作指引完善相关工作。
一、基本概念、范围和职责
(一)基本概念。
本操作指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范围。
一般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确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
(三)职责。
“双百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负责对相关工作方案,特别是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关。
“双百企业”董事会依法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参与考察、决定聘任或解聘、开展考核、兑现薪酬等。
“双百企业”党组织会同董事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人选推荐、测试、考察等工作,集体研究后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基本操作流程
(一)企业条件。
支持鼓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双百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或者主要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2.人力资源市场化程度较高;
3.建立了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4.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依法得到有效落实。
(二)操作流程。
“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
1.制定方案。“双百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背景和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选聘方式、选聘程序、薪酬标准、业绩目标、考核规定、退出规定、组织保障和进度安排等。
2.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方案制定后,“双百企业”应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公司章程或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有关要求,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3.市场化选聘。一般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测评、面试评估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作出聘任决定等。
4.签订契约。“双百企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以契约方式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履职待遇及福利、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5.开展考核。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强化刚性考核。
6.结果应用。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决定聘任(或解聘),强化刚性兑现。
三、市场化选聘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双百企业”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产生。
(一)选聘标准。
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人选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治企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以往经营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
(二)人选来源。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一般包括本企业内部人员、股东推荐人员、社会参与人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人员等,不受企业内外、级别高低、资历深浅限制。
(三)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一般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测评、面试评估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作出聘任决定。
本企业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双百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契约化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契约签订。
1.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职业经理人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董事会可以依法对职业经理人设置试用期。
2.契约实现形式。“双百企业”应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
“双百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企业内部人员选聘为职业经理人的,一般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原则上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一致。根据聘任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与其他职业经理人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施与奖惩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3.考核内容及指标。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每位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董事会可以结合实际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试用期考核和任期考核。
4.考核指标的目标值。考核指标目标值设定应当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力争跑赢市场、优于同行。考核指标目标值应当结合本企业历史业绩、同行业可比企业业绩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考核实施。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聘任期限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期末,董事会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等,对职业经理人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反馈给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反映。
五、差异化薪酬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薪酬结构。
职业经理人薪酬结构可以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也可以实施各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具体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
1.基本年薪是职业经理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2.绩效年薪是与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3.任期激励是与职业经理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鼓励“双百企业”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不断丰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结构。
职业经理人履职待遇及福利,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
(二)薪酬水平。
职业经理人薪酬总水平应当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经营业绩、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
(三)薪酬支付。
1.规范薪酬支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先考核后兑现,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延期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在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的聘任合同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或行权。
解除(终止)聘用和劳动关系后(聘期届满考核合格但不再续聘的除外),原则上不得兑现当年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
2.实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双百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并在聘任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市场化退出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退出条件。
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据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约定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出现以下情形的,应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1.考核不达标的,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如百分制低于70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如完成率低于70%);聘任期限内累计两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对于开展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的,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6.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7.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8.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规定。
职业经理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退出规定。
“双百企业”在职业经理人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七、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组织人事关系管理。
职业经理人是中共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双百企业”党组织进行管理,其中来自于外部的,其党组织关系应当及时转入“双百企业”党组织进行管理。“双百企业”可以根据有关要求自行明确职业经理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规定。职业经理人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应委托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经理人退休相关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国(境)管理。
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双百企业”党组织集中保管,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请假等手续。
(三)培养发展。
“双百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业经理人的政治素质。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经理人特点的培养体系,提升职业经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四)保密管理。
聘任期间以及退出后,职业经理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以及聘任合同有关约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五)履职监督。
“双百企业”应建立健全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
(六)责任追究。
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职业经理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支持鼓励“双百企业”按照公私分明、尽职合规免责原则,建立健全并细化相关工作机制的主体、标准、适用情形和工作流程,形成可落实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双百企业”名单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6.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
7.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8.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9.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1.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2.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14.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5.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7.九江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8.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20.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1.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22.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3.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24.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
25.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6.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27.中电力神有限公司
28.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航发商用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30.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32.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33.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4.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35.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6.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37.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8.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9.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40.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1.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2.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
43.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44.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45.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6.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47.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8.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49.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0.广州穗能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53.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54.四川华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5.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6.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57.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58.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61.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6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3.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6.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67.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68.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69.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7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71.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7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73.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76.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7.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78.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79.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80.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81.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82.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83.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5.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6.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87.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88.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89.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90.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91.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92.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93.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94.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9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7.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98.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
99.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宁波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南航货运物流公司
.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酒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顺义直属库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商路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旅游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旅游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节能建筑节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中特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盐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
.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北矿亿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
.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中车齐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号智慧城市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
.西安普天中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绥芬河国林木业城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蚕丝绸缎进出口公司
.中国丝绸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国标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都市高科(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江苏中煤长江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新兴际华伊利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天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油集团石油有限公司
.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技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利顿人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录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华录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南光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电气环保集团
.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
.安徽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飞马智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
江西省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江西江钨钴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
.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
.湖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空港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
.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
.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翼通商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
.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公司
陕西省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陕西环保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燃气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省
.青海三江原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新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夏商农产品集团
青岛市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